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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每周物流观察】
2020-05-25 09:38:24 来源: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
近段时间关于丰巢收取超时费的事情议论颇多。总体来看,反对者居多,反对的理由包括了价格标准、时限标准、告之义务、责任划分等多方面,不一而足。其中有一条最有“高度”的反对理由居然是“涉嫌公共服务的缺位”。且先不论丰巢等一众末端快递自提柜是不是公共设施。如果就其服务功能是否能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便利展开一个调查的话,相信大多数人会马上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。那么在这种条件下,再回看快递自提柜收费,似乎在需求满足和消费体验层面也并不是那么“面目狰狞”。所以从快递自提柜产生的性质来看,应该将其划归为一种满足消费的产品,至于它能否成为一种公共服务形式或者成为公共服务配套,还要从其公共服务的性质来分析。首先,它从一开始就没有被列入公共基础设施规划,属于服务类产品;第二它是由企业为满足消费需求和延伸服务功能而设立的,属于市场行为;第三它是一种物流装备,至少是一个固定的快递容器,属于商业设施。所以现在要做的可能就是尽快将纳入基础设施配套,赋予它一个公共基础设施的性质。但笔者认为,这和它收不收费没有关系,因为公共基础设施不收费马上要面临的可能就是维护和运营的难题。而且它收取的是超时费,适当的收取超时费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提高设施的运转效率。(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2020年5月25日)